一般銷售條件

這些一般銷售條款(定義見下文)管轄公司之間的合同關係:

科爾特裡航空有限公司

Via dei Colli Storici, 177 – 25015 代森扎諾德爾加爾達 (BS) – 義大利
稅號: IT00648210987 – 鱈魚 稅: 01690740178 – REA: 261900
股本: € 1.000.000,00 (i.v.)
PEC: aerotecnicacoltri@pec.it

以下也稱為“賣方”

消費者通過網站 coltri.com 遠端購買同一公司產品的客戶。

在發送訂單之前,客戶必須仔細閱讀上述網站上提供給他的這些一般銷售條款,以便閱讀、存儲和存檔。

第1條。 接受服務條款

1.1 這些一般銷售條款(定義見下文)以及可能進行的任何後續修訂適用於客戶(定義見下文)使用本網站(定義見下文)和購買產品(定義見下文)。

1.2 通過電子商務購買產品受本一般銷售條件以及消費者客戶在下訂單所需步驟中諮詢的網站部分中包含的指示的約束,這些指示應被視為這些一般銷售條件的組成部分。

1.3 Aerotecnica Coltri S.p.A.(“Aerotecnica Coltri”)保留修改本一般銷售條款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但應理解,任何更改均不具有追溯價值,並將立即生效,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1.4 適用於每個訂單的條件將是下訂單時網站上顯示的條件。 對這些一般銷售條款的任何更改將從網站上發佈之日起生效,並且僅適用於此類發佈後下的訂單。

1.5 本一般銷售條件是根據法令在專業人士和消費者之間遠距離簽訂的合同的立法起草的。 n. 法令第206/2005號法令(“消費者法”)。 n. 第70/2003號法令和法令。 n. 第59/2010號及隨後的修正案。

1.6 客戶可以從以下鏈接下載 2021 年 8 月 14 日發佈的這些一般條件 https://coltri.com/condizioni-duso

1.7 客戶必須將任何針對賣方的通信和/或投訴以及有關通過電子商務進行銷售的通信和/或投訴發送到以下位址:

第2條。 定義

  • 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否則以下術語和表達應具有以下含義: Aerotecnica Coltri:指Aerotecnica Coltri S.p.A.公司,其註冊辦事處和生產單位位於via dei Colli Storici, 177 – 25015 Desenzano del Garda (BS) – 義大利,REA n。 261900,第 IVA 頁:IT00648210987 – 編碼。 Fiscale:01690740178,電話 +39 030 9910301 coltri.com 網站及其相關域名的所有者、電子郵件 info@coltri.com (一般資訊),以及以下位址以獲取有關電子商務程式、訂單和發貨以及投訴的請求和資訊:

    或在 PEC 位址: aerotecnicacoltri@pec.it

    消費者法: 表示2005年9月6日頒布的法令n。 第206條及其后的修正案。

    一般銷售條件: 指這些條款和條件及其任何後續修訂,這些條款和條件適用於消費者客戶對本網站的使用以及與購買產品相關的合同關係。

    − 訂單 確認: 指賣方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的消息,通過該消息向消費者客戶傳達接受採購訂單的資訊

    − 消費者或 消費者客戶: 指為與根據第條進行的任何創業、商業、工藝或專業活動無關的目的行事的自然人。 《消費者法》第3條第a)款。

    − 銷售 合同: 指由本一般銷售條件和訂單確認組成的檔。

    製造商:指 Aerotecnica Coltri S.p.A.,作為本網站中明確標識為“壓縮機”的產品的製造商。

    − 訪問 憑據: 表示與每個客戶的帳戶相關的“使用者名/電子郵件位址”和“密碼”,這是訪問網站保留區域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

    採購訂單: 指消費者客戶通過使用賣方網站發送的表格,通過 coltri.com 網站上指示的訂單程式,提及一種或多種產品。

    締約方: 表示科爾特裡航空和消費者客戶。

    產品: 指網站上顯示並由賣方通過電子目錄提供給消費者客戶購買的商品

    − 專業或專業 客戶: 指在行使其業務、商業、工藝或專業活動(通常擁有常規加值稅號)時行事的客戶(自然人或法人)或其中介人。 如果客戶打算以專業人員的身份簽訂銷售賣方產品的合同,他必須選中結帳頁面 (coltri.com/checkout) 上的“您需要發票”選項,並填寫用於請求發票的必填字段。

    − 網站或網站:指由Aerotecnica Coltri S.p.A.擁有的以下URT coltri.com/prodotti 訪問的“電子商店”平臺,專門從事零售和遠端銷售

    賣方,指科爾特裡航空公司。

第3條。 採購訂單和銷售合同

3.1 本網站允許您在線訂購和購買賣方在網站上提供的產品。

3.2 銷售合同包括消費者客戶在採購訂單期間編製的網站條款,以及這些一般銷售條款。 客戶可以保存和列印這些一般銷售條款。

3.3 網站上必須接受網站上的訂單摘要和這些一般銷售條款才能最終確定採購訂單,並且該訂單的副本將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消費者客戶在網站上註冊時指定的位址。

3.4 這些一般銷售條件、網站上出現的產品和價格只要在網站上可見,就一直有效,並且可以隨時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所有訂單均受一般銷售條件和訂單發佈時網站上顯示的價格的約束。

3.5 訪問本網站的消費者客戶通過本網站購買的所有產品均受本一般銷售條件以及本網站中包含的其他規定和操作說明的約束。 如果上述規定和操作說明的規定與一般銷售條款中包含的內容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

第4條。 註冊網站 – 訪問憑據

4.1 消費者客戶必須在網站上註冊才能繼續執行產品採購訂單。

4.2 註冊后,消費者客戶將可以訪問他的個人資料,這將允許他使用本網站的所有功能(也稱為“個人資料”)。

4.3 產品購買僅供已成年的消費者客戶購買。 客戶承諾提供真實的數據並在修改時對其進行更新,並聲明知道繼續購買產品必須年滿 18 歲。

4.4 消費者客戶還聲明,通過其個人資料在網站上執行的所有具有法律和/或經濟效果的行為和事實都將歸於他。

4.5 消費者客戶必須以最大的謹慎、保密和勤勉的態度保存本網站的訪問憑證,並承諾不將其傳達給他人。

消費者客戶承諾立即通知Aerotecnica Coltri任何訪問憑證的被盜,丟失或丟失或僅部分,以及在任何情況下可能被第三方未經授權使用。

消費者客戶直接負責保護訪問其個人資料的憑據的機密性,他承諾親自使用個人資料。

4.6 消費者客戶還承諾立即通過 marco.sedaboni@coltri.com 位址通知賣方任何未經授權使用憑據訪問其個人資料的情況,以及任何其他侵犯其安全性的事實。

4.7 對於第三方使用個人資料或憑據訪問消費者客戶個人資料而造成的任何損害,無論客戶是否授權,無論後者是否知情,Aerotecnica Coltri概不負責。

4.8 有關消費者客戶使用本網站的義務及其帳戶關聯的憑據、賣方使用本網站的責任豁免以及本網站上發佈內容的智慧財產權的更多資訊,請參閱本網站的一般導航條件,可在以下連結中找到 https://coltri.com/note-legali/

第5條。 合同當事人

合同的各方是Aerotecnica Coltri和消費者客戶,其個人數據在賣方發送的訂單確認中註明:它是銷售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6條。 合同標的

6.1 本一般銷售條件適用於消費者客戶購買網站 ww.coltri.com B2C(企業對消費者)部分提供的電子目錄中提及的產品。

6.2 本一般銷售 條款不適用於與 專業客戶簽訂的合同,本網站的B2B(企業對企業)部分保留給專業客戶。 如果專業客戶在任何情況下都通過B2C部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則《消費者法》規定的保護消費者客戶的規則將不適用於他。

6.1 本一般條件適用於 2021 年 8 月 14 日起進行的所有購買。

第7條。 購買和簽訂合同的程式

7.1 消費者客戶可以通過將產品插入「購物車」並遵守訪問網站的技術程式,在網站的電子目錄中購買一種或多種產品(在相應的資訊表中說明和描述)。

7.2 網站上產品的發佈和描述構成向消費者客戶發出的邀請,以制定向賣方的合同購買建議。 在實際發送訂單之前,客戶會看到一個頁面,其中匯總了所選產品、價格和任何交付成本等。 一般條件和隱私政策在發送訂單之前是可查看、保存和可列印的。

7.3 消費者客戶發送的訂單具有合同建議的價值,通過發送此訂單,消費者客戶承認已完全瞭解並完全接受這些一般銷售條款。 請消費者客戶列印並保留訂單摘要,該摘要將通過電子郵件從賣方發送給他。

7.4 賣方有權自行決定接受或不接受消費者客戶發送的訂單,在不接受訂單的情況下,消費者客戶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賠或權利。 賣方通過訂單確認電子郵件向消費者客戶在網站上註冊時傳達的電子郵件地址確認接受客戶的建議。 賣方和消費者客戶之間規定的購買合同是在發送訂單確認時簽訂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影響本條所述的驗證。7.5.

7.5 消費者客戶承認本條中提到的訂單確認。 7.4 以上內容是在自動檢查后發送的;如果在準備訂單時,賣方在目錄和/或訂單中發現有關產品價格和/或特性和/或可用性的任何錯誤,他將立即通知消費者客戶,以便同意修改或取消訂單。

7.6 消費者客戶作為“消費者”,可以根據法律條款和條件行使撤銷權。 在這方面,應提及條款。本一般銷售條款的第 22 條(“消費者客戶的撤銷權”)和第 22.6 條(“排除撤銷權的情況”)。

7.7 消費者客戶承認,在以下情況下,本網站上發佈的某些產品可能不適合退貨: – 個人化, – 交貨後密封和打開, – 根據其性質,打算在交貨后與其他商品不可分割地混合。 因此,消費者客戶的某些權利可能會受到限制。

第8條。 產品的描述和照片表示

8.1 網站上產品的照片表示,以及視頻(如果有)對應於相同類型和/或其包裝的標準產品。 本陳述的唯一目的是說明和展示待售產品,賣方無需任何保證和/或承諾,說明網站上描繪的圖像與將交付給消費者客戶的產品的確切對應關係。

8.2 如果圖像與產品表或產品的描述性文本之間存在差異,則以網站上發佈的產品表的描述為準。

第9條。 產品可用性

9.1 消費者客戶只能購買網站上發佈的目錄中的產品及其中指示的數量。 網站上顯示的產品價格和可用性可能隨時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9.2 本網站突出顯示可發貨的產品。 消費者客戶承認,由於多個使用者可能同時訪問本網站以及載入網頁和將其放入購物車之間的時間,與網站上的指示相比,同一天單個產品的實際可用性可能會有很大差異。

當消費者客戶發送訂單建議時,本網站的計算機系統會在消費者客戶付款之前驗證所購買產品的實際可用性,並警告他一種或多種產品不可用。

9.3 賣方承諾以藝術的方式和條款履行其義務。 本一般銷售條款中的 12 條;如果訂購產品的交貨時間與訂單前網站上顯示的時間相比有所延遲,則賣方承諾在購買產品時立即通過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客戶到後者指定的位址。 如果由於任何原因無法繼續交付按照藝術訂購的產品。 在這些一般銷售條款的第12條中,賣方保留通知消費者客戶取消訂單的權利。

第10條。 授權銷售的國家/地區、產品價格和運費

10.1 顯示的價格僅指授權銷售的國家/地區,具體如下:

  • 奧地利
  • 比利時
  • 保加利亞
  • 塞普勒斯
  • 克羅埃西亞
  • 丹麥
  • 愛沙尼亞
  • 芬蘭
  • 德國
  • 希臘
  • 愛爾蘭
  • 義大利
  • 拉托維亞
  • 立陶宛
  • 盧森堡
  • 馬爾他
  • 挪威
  • 葡萄牙
  • 捷克共和國
  • 羅馬尼亞
  • 斯洛伐克
  • 瑞典
  • 瑞士
  • 土耳其
  • 烏克蘭
  • 匈牙利

10,2 消費者客戶將根據網站上指示的時間和方法向賣方支付所購買產品的要求價格,並在訂單確認頁面上進行總結。

10,3 產品的所有價格以及網站上顯示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均以歐元表示,並包含加值稅。

如果產品的價格與普通產品相比打折,則將顯示折扣百分比,原始或普通價格以及最終價格。

如果產品在網站的不同部分顯示不同的價格,則消費者客戶的購買價格必須理解為產品本身詳細信息頁面上可見的價格。

10.4 消費者客戶購買的產品價格是在訂單摘要時計算的價格,不考慮價格上漲或減少,即使是促銷,促銷可能發生在訂單轉發或終止之後。

上午 10.5 點對於在義大利交貨的金額等於或大於 150 歐元(一百五十 / 00)的訂單,對於在世界其他地區(在授權銷售的國家/地區)的交貨等於或大於 300 歐元(三百/00)的訂單,目前免運費。 對於等於或小於或等於的訂單,運費為:

  • €uro 9,99(十八/00)包括加值稅,義大利運費。
  • €uro 14,00 (二十八/00) 包括增值稅,奧地利、比利時、德國、盧森堡的運費。
  • €uro 20,00 (quaranta/00) 包括加值稅,運費到克羅埃西亞,丹麥,芬蘭,希臘,愛爾蘭,葡萄牙,瑞典,保加利亞,塞普勒斯,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捷克共和國,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匈牙利。
  • €uro 24,00 (四十八/00) 不含加值稅,運費到挪威、瑞士、土耳其、烏克蘭。

上午 10.6 點在發送訂單之前,在向消費者客戶顯示的訂單摘要頁面上會顯示到期的運輸和交付費用金額。

第11條。 網站上訂購程序的階段和方法

11.1 訂單流程

11.1.1 希望在網站上購買產品的消費者客戶必須訪問其個人資料。

一旦以網站本身使用條款中所述的方式訪問網站,消費者客戶必須按照嚮導進行操作,並在網站的相應欄位中輸入所需的資訊。

11.1.2 消費者客戶只能在網站上購買產品,並按其中指示的數量購買。 網站上顯示的產品價格和可用性可能隨時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用戶承認,由於多個使用者可能同時訪問本網站以及載入網頁和將其放入購物車之間的時間,單個產品的實際可用性可能會有所不同。 本網站驗證所購買產品的實際可用性,並在訂單程序結束之前通知消費者客戶一種或多種產品的任何不可用。

11.1.3 消費者客戶必須使用“立即購買”按鈕將所需產品放入賣方配置的購物車中,一次選擇一個。 在網站上的精靈結束時,這樣選擇的產品將成為訂單的物件,該訂單將以電子方式發送給賣方。

在轉發之前,消費者客戶將檢查訂單摘要,其中指出購物車中包含的產品,價格以及任何運輸成本和配件費用,交付方式,運輸和付款以及訂購時選擇的任何其他特定條件。

完成上述操作后,無論選擇哪種付款方式,都將要求消費者客戶閱讀並批准,並選中一個特殊的複選框。

11.1.4 通過下訂單,消費者客戶承諾支付摘要中指示的價格以及任何成本和輔助費用。

11.1.5 訂單中指明的每種產品的數量被理解為最大數量,因此,在產品不可用的情況下,允許賣方交付低於訂單中指定的數量。 在後一種情況下,賣方將按實際交付的產品數量收取價格,並免除對缺失數量的任何進一步義務。

賣方不對一種或多種產品的暫時或最終不可用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訂單中包含的產品不可用,即使是暫時的,賣方承諾不向消費者客戶收取相應的價格。

11.1.6 賣方只有在通過網站上指示的正確程式提交時,才受消費者客戶的訂單的約束,而不會突出顯示任何錯誤消息,直到完成。 如果訂單處理和轉發程序出現故障,賣方承諾立即通知消費者客戶該障礙並對其進行補救,並明確告知是否應將訂單視為取消。

11.2 訂單接收

11.2.1 付款后,消費者客戶將通過電子郵件收到通過本網站提交的訂單收據,其中包含購買的產品清單及其基本特徵、價格、稅費和配件費用以及任何運費、訂單期間商定的交貨條款、適用於訂單本身的一般和特殊條件, 選擇的付款方式,提款方式。

11.2.2 當消費者客戶發送訂單並收到賣方的訂單時,銷售合同成立。

11.3 訂單的取消和修改

11.3.1 消費者客戶可以根據訂單收據上註明的時間修改訂單並取消訂單。

11.3.2 由於不可預見的後勤和組織困難,賣方可以通過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客戶取消訂單,或者在同意的情況下修改交貨日期。

11.4. 訂單歸檔

賣方將根據適當的保密和安全標準,以數位或紙質格式保存從消費者客戶收到的所有訂單。 對於這方面的任何副本或其他請求,消費者客戶可以通過以下位址與賣方聯繫:

在任何情況下,除本一般銷售條款外,還邀請消費者客戶在適當的耐用介質上提交訂單收據。

第12條。 運輸和交貨時間

12.1 賣方將在收到訂單之日起24小時內(不包括週末和公休日)處理訂單(有可用的貨物)。 特別是,上午 10:00 之前收到的訂單大約在當天下午處理,而上午 10:00 之後收到的訂單大約在第二天處理。

12.2 完成訂單后,賣方將產品委託給快遞員或託運人,以發送到消費者客戶指定的位址,並在訂單確認中進行了總結。 義大利的陸路運輸大約在接下來的 24/48 小時內(不包括週末和公休日)內交付,歐洲大約在接下來的 48/72 小時內(不包括週末和公休日)進行交付。

12.3 本條中提到的逃避和交付條款。12.1 應理解為指示性的,對賣方不具有約束力;因此,如果產品未按照上述指示性條款交付,消費者客戶不向賣方收取任何責任。

根據現行法律,賣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30 天內將產品交付給消費者客戶。

12.4 下午交貨時間是指採購訂單時倉庫中的產品。

12.5 對於由於不可預見的情況或不可抗力而導致的貨物交付延遲,以及罷工、天氣事件、特殊假期、倉庫庫存、總部轉移、資訊系統變更、健康流行病和其他特殊事件,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它們適合導致比訂單履行指示時間更長的時間,即使是幾天的順序。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訂購產品的交貨時間應延遲於訂單前網站上指示的交貨時間,賣方承諾通過向消費者客戶在訂購時指定的位址發送電子郵件或連結到其個人資料,及時通知消費者客戶。

12.6 下午產品的交付將根據訂單收據中指示的方法和地址進行。

第13條。 付款方式

13.1 一般條件

13.1.1 如果交貨發生在義大利,消費者客戶在執行合同時應支付的金額,如轉發訂單時所總結的那樣,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支付: (i) 通過信用卡或PayPal; (二) 銀行預轉帳; (三) 貨到付款。

請注意,信用卡付款僅供居住位址在義大利的消費者客戶使用。

如果選擇貨到付款作為付款方式,則額外的附加費將在藝術中註明。 13.4 下一步。

13.1.2 對於從國外購買的商品,僅允許通過PayPal和提前銀行轉帳付款。

13.1.3 所有PayPal交易均受PayPal隱私政策的約束。
13.1.4 消費者客戶在簽訂購買合同時必須選擇所選的付款方式

13.1.5 如果對付款方式有疑問,消費者客戶可以通過以下電話號碼+30 030 9910301或電子郵件地址與賣方聯繫:

13.1.6 出於欺詐保護的目的,可以進行訂單檢查,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聯繫客戶以證明其身份的合理性。

13.2 信用卡或PayPal付款

13.2.1 如果消費者客戶通過信用卡或PayPal付款繼續購買產品,則與買方信用卡有關的資訊將由第三方(“仲介”)通過安全連接直接傳輸到管理交易的中介網站。 在發送訂單之前,網站上會標明接受的電路。

13.2.2 信用卡付款程式使用安全連接進行,消費者客戶將在其中找到訂單金額的指示,並且必須指示信用卡的類型,編號和到期日期。 在某些情況下,中介機構可能會要求提供其他數據或安全代碼(例如但不限於萬事達卡安全代碼和Visa驗證安全服務)。 始終需要指明可以聯繫客戶的固定電話號碼。

13.2.3 為了最大程度保護客戶的安全,賣方永遠不會知道信用卡號,只有必須提供授權的銀行機構才能收到信用卡號。 賣方僅收到交易結果的通知。

13.2.4 如果消費者客戶選擇「保存以備下次使用」解決方案以及信用卡付款方式,則信用卡號(PAN,主帳號)未完全保存,因此網站不需要符合PCI-DSS標準。 在保存卡的情況下,客戶可以使用之前保存的相同信用卡或選擇其他卡的下一個訂單。

13.3 通過銀行轉帳提前付款

13.3.1 在通過銀行轉帳付款的情況下,明確減損了第13.3.1條。 在這些一般條件(“運輸和交貨時間”)中的12條,訂單將在實際收到款項後處理。 銀行轉帳的原因必須包括消費者客戶的訂單號和個人詳細資訊。 消費者客戶必須將銀行帳戶的副本發送到以下電子郵件位址之一:

13.3.2 消費者客戶必須在賣方接受訂單后的10(十)個工作日內進行銀行轉帳,否則將取消訂單本身。

13.3.3 銀行轉帳支付數據如下:

聯合信貸有限公司

鯤魚。 伊班
IT98O0200811200000004439474
鯤魚。 BIC (SWIFT)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第1090號決議
鯤魚。 中信
貨幣
歐元
城市(銀行)
布雷西亞
國家
義大利
銀行帳戶
4439474
帳戶持有人
科爾特裡航空有限公司

 

德意志銀行有限公司

鯤魚。 伊班
IT12S0310454460000000820268
鯤魚。 BIC (SWIFT)
氘擊1448
鯤魚。 中信
S
貨幣
歐元
城市(銀行)
德森扎諾德爾加爾達
國家
義大利
銀行帳戶
820268
帳戶持有人
科爾特裡航空有限公司

進行轉帳的數據也包含在訂單確認電子郵件中。

13.3.4 消費者客戶最終必須向其信貸機構支付以進行轉帳的費用不會以任何方式歸咎於賣方;從這個意義上說,要求消費者客戶提前向他的信貸機構詢問他必須承擔的進行此類付款的費用。

第14條。 建設性的改變

14.1 製造商保留對消費者客戶訂購的產品和/或其元件進行更改的權利,以改善產品本身的品質和安全性,保護和保障環境的措施以及性能(“改進修改”);因此,消費者客戶在交付產品時不能反對改進變更,即使事先未通知產品,也不能代表賣方違反其向客戶交付符合訂購產品的義務。

14.2 製造商還保留對消費者客戶訂購的產品和/或其元件進行任何修改的權利,但改進修改除外,該修改源於正常的工業流程以及生產過程的不斷發展和合理化,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改變所訂購產品的相關特性(“非重大更改”);同樣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客戶在交付產品時不能反對非相關更改,即使事先沒有通知產品,也不能代表賣方違反其向消費者客戶交付符合訂購產品的義務。 任何非重大修改,如果構成所交付產品整體特性的輕微不合格,則無權根據藝術目的終止產品的購買合同。 第130條,《消費者法》第10段。

第15條。 運輸檔和發票

15,1 對於通過本網站最終確定的每份購買協定,賣方將為將要發貨的產品開具發票或收據。

15.2 消費者客戶在下訂單時提供的資訊將用於可能開具發票。 消費者客戶對上述資訊的正確性承擔全部責任;開具發票后,發票將不可更改。

第16條。 產品交付

16.1 除非賣方另行通知消費者客戶,否則產品的交付將在街道層面進行。

16.2 為了交付訂購的產品,消費者客戶或其代表必須在訂單確認書中指定的地點到場才能接受貨物。 快遞員的送貨時間通常在8:30至19:00之間。 如果消費者客戶(或其代表)缺席,託運人將留下帶有指示的通知,以便商定不同的交貨日期。

16.3 如果由於消費者客戶的原因(例如,由於他缺席和/或由於他未能聯繫快遞員以商定先前不可用的替代日期)而未交付,則後者需要支付賣方產生的退貨費用。

第17條。 產品交付時的驗證操作

17.1 在賣方指定的託運人交付產品后,消費者客戶必須檢查交付的包裹數量是否與包裝上運輸單據中指示的數量相符,並且包裝本身是否完好無損,沒有損壞或以其他方式更改,即使在密封材料中也是如此,特別注意檢查是否存在指示所發送貨物可能損壞的標誌。

17.2 根據沒收的處罰,包裝和/或產品和/或包裝和/或指示的任何損壞必須由消費者客戶立即報告,消費者客戶必須以書面形式向負責交付產品的人聲明,它們被接受“受控制”或報告它們“損壞”: 否則,不接受任何投訴。 消費者客戶還承諾及時向賣方報告,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交貨之日起 24 小時(通過電子郵件或掛號信,並確認收到本一般銷售條件第 2 條所述的位址)所收到產品的完整性、對應性和/或完整性所固有的任何和所有問題, 處以沒收的處罰。

第18條。 不可抗力和第三方事實

18.1 對於不可抗力、運輸工具不可用、第三方事件、導致交貨延遲和/或使交貨變得困難或不可能或導致交付成本顯著增加的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的事件,賣方概不負責。

18.2 在本條所述的情況下。18.1 賣方保留全部或部分拆分、推遲或取消預定交付或終止購買協議的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賣方承諾及時、充分地將其決定傳達給消費者客戶指定的電子郵件地址,消費者客戶將有權要求退還已支付的任何價格,不包括出於任何原因對賣方的任何進一步索賠,即使只是作為報銷和/或賠償。

18.3 它們是延遲履行商定義務的理由,延遲製造,分銷或維修過程的原因,例如,工作暫停,勞工騷亂,製造商生產能力的意外和不可預見的不足,運輸或能源供應暫停,公共當局自然災害措施, 健康流行病,或取決於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情況的其他原因,發生在製造商或供應商處,或在運輸過程中,或最後發生在賣方,並且超出了此類主體的控制範圍。

第19條。 賣方的保證

19.1 缺陷保證

19.1.1 賣方保證產品自交付之日起 12 個月內不會出現製造缺陷。 該保證包括賣方有義務通過免費更換或維修由於製造缺陷而無法使用或效率低下的零件來恢復效率。 保修維修是免費的,按照產品提供的保修和服務手冊中所述的方式進行,包括:(1) 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部件,(2) 更換或維修服務的人工,以及 (3) 提供執行保修維修所需的消耗品。

19.1.2 保修不包括因以下原因引起或加重的缺陷或故障:

  • 在製造商的官方服務網路之外對產品進行修改或拆卸;
  • 正常磨損或未能執行製造商在產品配備的使用和維護手冊和/或保修和服務中規定的最低限度的維護干預;
  • 未經製造商事先授權修改產品;
  • 使用非原裝備件(即非製造商的備件)或品質不等同於原裝備件的產品進行疏忽、不當使用、維修和/或維護,維修和/或維護不以熟練的方式進行,延遲通知有關法律規定的條款的缺陷。

19.1.3 如果自消費者客戶發現異常之日起兩個月內未報告異常,則保修失效。

19.2 符合性的法律保證

19.2.1 除了根據現行規定為所售物品的缺陷提供的保修外,自產品交付之日起最多兩 (2) 年內,賣方對消費者客戶負有責任,根據 藝術。129 以及《消費者法典》的條,即交付時產品的任何不合格之處。

19.2.2 如果產品符合以下條件,則不合格應視為存在:

  • 不適合正常使用同類型商品的用途;
  • 不符合賣方的描述,或者不具備可能呈現給消費者客戶的樣品或模型中提到的品質;
  • 不呈現消費者客戶可以合法期望的同類商品的通常品質和性能,同時考慮到商品的性質,並在適當的情況下,賣方、製造商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這方面就商品的具體特徵發表的公開聲明,特別是在廣告或標籤中;
  • 它不適合消費者客戶在簽訂合同時已提請賣方注意的特定用途,並且賣方也已接受確鑿的事實。

19.2.3 如果消費者客戶未在發現相對缺陷之日起兩 (2) 個月內向賣方報告,則消費者客戶將失去利用符合性保證的權利。

19.2.4 因意外事件或使用者責任或因使用不符合其預期用途或產品隨附的技術文檔中規定的產品而導致的故障、故障或缺陷不在本法律保證範圍內。

19.2.5 如果確定不符合規定,如果及時報告,消費者客戶有權通過維修或更換免費恢復產品的符合性,除非所要求的補救措施客觀上是不可能的或與其他補救措施相比過於繁瑣。 當補救措施要求賣方與替代方案相比產生不合理的費用時,考慮到產品在沒有確定不合格的情況下將具有的價值、這種缺陷的程度、替代補救措施可以在不給消費者客戶帶來重大不便的情況下進行的可能性,則該補救措施被認為是“過度繁重的”。

具體而言,賣方將盡一切努力,用其倉庫提供的其他同等產品自行保管和費用更換那些交付的損壞或有缺陷的產品,前提是它們已由消費者客戶以原始包裝退回(包括組成它的所有部件)。 如果無法更換同一產品,賣方將出於任何原因向消費者客戶退還為有缺陷的產品支付的金額,明確排除任何進一步的責任。

19.2.6 在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消費者客戶可以自行選擇要求適當降價或終止合同:

  1. (a) 無法修理和更換或費用過高;
  2. b) 賣方未在合理期限內修理或更換貨物;
  3. (c) 先前進行的更換或修理給他造成了相當大的不便。

19.2.7 輕微的不符合規定,如果無法進行維修或更換的補救措施或費用過高,則無權終止合同。

19.2.8 排除和限制保修的情況在第條中解釋。20(“免責聲明和保證限制”)。

19.3 消費者客戶的額外常規保修

第20條。 免責聲明和保修限制

20.1 消費者客戶將產品運送給賣方尋求幫助的費用將完全由消費者客戶承擔,而與退貨有關的費用將完全由賣方承擔。

20.2 條款中提到的保證。如果消費者客戶因其故意或疏忽行為而損壞了產品,或者在任何情況下,由於他的疏忽和/或疏忽和/或由於其他不可歸責於賣方的原因,他損壞和/或使產品有缺陷,則排除在外,則不包括第 19.1(“缺陷保證”)、19.2(“符合性法律保證”)和第 19.3(“消費者客戶的額外常規保修”), 和/或將它們暴露在自然事件中和/或使用不當和/或未遵循任何手冊和使用說明中指示的技術說明,和/或由未經賣方授權的人員進行和/或進行維修、干預或篡改,和/或遺漏必要的維護,和/或錯誤地保留它們。 如果缺陷和/或缺陷和/或故障是由於使用合同中提到的和/或設計和製造的產品以外的產品,或者在消耗品正常磨損或劣化的情況下,保修也不包括在內。

20.3 如果賣方發現消費者客戶退回的一個或多個產品的任何缺陷或缺陷直接或間接歸因於後者,則同樣需要支付為此目的產生的驗證費用,並且儘管有藝術的規定。20.1、報銷相關費用的報銷。

在適用的情況下,賣方也可以主動或應消費者客戶的要求向他們發送維修損壞產品的報價。

第21條。 訂單取消

21.1 消費者客戶有權在網站上完成訂單到產品發貨的任何時間自由取消其訂單,無需理由且不受處罰,前提是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賣方,發送到訂單時傳達的電子郵件地址,說明其數據,訂單日期和編號。

21.1 訂單的取消將在客戶收到網站自動發送的電子郵件通信後生效。 在這種情況下,賣方將使用消費者客戶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或單獨同意的付款方式退還消費者客戶支付的金額。

第22條。 消費者客戶的撤銷權

22.1 消費者客戶有權在收到產品之日起十四 (14) 天內撤銷(即使是部分)訂單和在線簽訂的一般銷售條款,而無需提供任何理由。

22.2 如果產品本質上通常無法通過郵寄方式退回,則消費者客戶必須承擔退回產品的費用。

22.3 要行使撤回權,消費者客戶必須在產品交付后 14 天內通過明確聲明通知賣方,否則將受到沒收處罰:

– 通過電子郵件通過用於下訂單的電子郵件位址,直接發送到第藝術中指定的賣方電子郵件位址。2,

– 通過掛號信和回執,PEC或傳真到賣家的位址,也註明瞭藝術。2.

22.4 撤回通知還必須包含您打算行使撤回權的產品的描述,並指定訂單號。

為此,消費者客戶也可以使用本一般銷售條款附件II中規定的撤回表格。

22.4 為了遵守撤銷期限,消費者客戶必須在本條所述的期限屆滿之前發送與行使撤銷權有關的通信。22.1 行使提款權。

22.5 退出的影響

22.5.1 產品必須立即退回,在任何情況下,在通過快遞或其他郵政服務向賣方發送撤回通知之日起 14(十四)天內,退回到以下位址:Aerotecnica Coltri SpA,Via del Colli Storici,177 – 25015 Desenzano del Garda (BS) – 義大利。

產品必須附有相關的用戶手冊和保修證書(如適用)。

賣方規定在產品運輸中採取一切可能的謹慎措施,使用貨物的原始包裝或適合保持其完整性的等效包裝。

22.5.2 如果消費者客戶按照本領域描述的方法進行提款。22,賣方將在意識到同一消費者客戶行使撤回權之日起14天內退還其支付的款項,包括交付費用(因可能選擇賣方提供的最便宜的標準交付類型以外的交付類型而產生的額外費用除外)。

退款可能會暫停,直到收到產品,或者直到消費者客戶證明他已將其退回,以較早者為準。

22.5.3 消費者客戶的退款將使用後者用於初始交易的相同付款方式進行,除非他另有明確同意;在任何情況下,消費者客戶都不會因此類報銷而產生任何費用。

22.5.4 消費者客戶將對退回產品的價值下降負責,因為處理不確定產品本身的性質、特徵和功能所必需的處理。

22.6 排除撤回權的情況

22.6.1 如果產品符合以下條件,則排除有利於消費者客戶的撤回權:

  • 量身定製和/或明確個人化;
  • 可能惡化或迅速過期;
  • 是密封貨物,在交貨后打開,出於衛生原因或與健康保護有關的原因不適合退貨;
  • 貨物在交付后,就其性質而言,與其他貨物密不可分。

22.6.2 專業客戶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使用任何撤銷權。

第23條。 變化

23,1 賣方可隨時修改本一般銷售條款的內容,恕不另行通知。

所做的任何更改將從網站上發佈之日起生效,如一般條件本身的標題中所述。

23,2 如果發生變更,除非賣方和消費者客戶之間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對於已經簽訂的合同,合同訂立時有效的一般條件不受影響。

第24條。 智慧財產權

24.1 消費者客戶聲明被告知,所有商標、名稱以及網站上使用的或與產品相關的任何獨特標誌、智力作品、名稱、圖像、照片、書面或圖形文本都是並且仍然是 Aerotecnica Coltri 和/或其受讓人的專有財產,無法訪問本網站和/或購買產品可能使消費者客戶對上述工業產權的任何權利。

24.2 未經Aerotecnica Coltri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複製本網站上的內容,或通過電子或常規方式轉讓,修改和/或以任何形式和用於任何目的。

第25條。 個人數據的處理

25,1 為了繼續註冊和使用本網站購買產品,消費者客戶需要通過“E-SHOP”平臺提供一些個人數據。 消費者客戶承認所提供的個人數據將由科爾特裡航空根據法令的規定進行記錄和使用。 n. 第196/2003號法令——經法令修訂。 101/2018 – 根據歐盟法規 2016/679 以及有關個人數據處理的任何其他適用法律(以下統稱為“隱私法”),執行本網站的註冊和使用本網站以購買產品,並在您明確同意的情況下,用於行銷和/或分析目的以及通過平臺提供給消費者客戶的特定隱私政策中指出的任何進一步活動 註冊時的「電子商店」。。
具體而言,賣方將根據現行的隱私法規處理消費者客戶的個人數據,如本網站以下部分發佈的資訊中更好地指定 coltri.com/privacy-policy/
25.2 有關個人數據處理的資訊在網站上提供,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在合同簽訂前隨時查看和存儲。

25,3 消費者客戶聲明並保證在註冊過程中提供給賣方的個人數據是正確和真實的。

25.4 消費者客戶可以隨時更新和/或修改他/她提供給Aerotecnica Coltri的個人數據,通過身份驗證後可訪問的“E-SHOP”平臺的適當“個人資料”部分。

25.5 有關處理消費者客戶個人數據的方法的任何進一步資訊,請訪問“E-SHOP”平臺上的賣方隱私政策部分。

第26條。 投訴和協助

26.1 客戶服務部可處理與本一般銷售條款有關的任何資訊請求或投訴:

26.2 賣方將儘快處理投訴;消費者客戶將在報告后的5(五)個工作日內收到回復。

第27條。 補充協定

訂單和相關訂單確認書中包含的條件的任何其他協定或減損只有在正式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才具有約束力。

第28條。 適用法律 – 替代性爭議解決 – 管轄權

28.1 本網站、訂單和本一般銷售條款受義大利法律管轄,並以義大利語起草。

28.2 如果在消費者客戶直接提交投訴后無法解決消費者客戶與賣方之間的爭議,則賣方有權訪問歐洲在線爭議解決平臺(歐洲ODR平臺)。 歐洲ODR平臺由歐盟委員會開發和管理,符合指令2013/11 / EU和歐盟法規號。 第524/2013號法令,為了促進獨立、公正、透明、有效、迅速和公平的庭外解決歐盟居民與在歐盟建立的貿易商之間因在線銷售或服務合同而產生的合同義務爭議,通過加入歐盟的ADR(替代性爭議解決)實體的干預,可從其中提供的專用清單中選擇。 有關歐洲ODR平臺的更多資訊或通過後者啟動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的替代解決程式,消費者客戶可以訪問以下連結: http://ec.europa.eu/odr

歐洲ODR平臺中註明的賣方電子郵件位址如下: aerotecnicacoltri@pec.it

28.3 無論庭外爭議解決程序的結果如何,消費者客戶向司法機關上訴的權利不受影響。

28.4 在不影響消費者客戶居住國現行強制性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在合同的應用、解釋和執行方面可能出現的爭議將僅移交給布雷西亞法院。

28.4 與居住在義大利境外的消費者客戶的爭議移交給布雷西亞法院的管轄權,佈雷西亞法院是合同訂立和執行地的法官。